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校園生活

國務院147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

發(fa)布:2012-11-08

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
中華人民共(gong)和國國務院令 (147號(hao))

  第一章 總則

  第一條 為(wei)了保護計算機(ji)信息系(xi)統的安全,促進計算機(ji)的應用和發展,保障社會主(zhu)義現代化建設(she)的順利進行,制定本條例(li)。

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計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,是指由計算(suan)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shi)(含(han)網絡)構成的,按照一(yi)定的應用目標和規(gui)則(ze)對信息進行采集、加工、存儲、傳(chuan)輸、檢索等處理的人(ren)機系(xi)統。

  第三條  計算機信(xin)(xin)息(xi)(xi)(xi)系統的(de)(de)安全保護,應當保障計算機及其(qi)相關的(de)(de)和配(pei)套的(de)(de)設(she)備、設(she)施(含網絡)的(de)(de)安全,運(yun)行環境的(de)(de)安全,保障信(xin)(xin)息(xi)(xi)(xi)的(de)(de)安全,保障計算機功能的(de)(de)正常(chang)發(fa)揮,以維護計算機信(xin)(xin)息(xi)(xi)(xi)系統的(de)(de)安全運(yun)行。

  第四條 計算機(ji)信(xin)息(xi)系(xi)統的安(an)全保護工(gong)作,重點維護國家事務、經濟建設、國防建設、尖(jian)端科學技術等重要(yao)領域的計算機(ji)信(xin)息(xi)系(xi)統的安(an)全。

  第五條 中華人民(min)共(gong)和(he)國境內的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(bao)護,適用本(ben)條例。

  未聯網的(de)(de)微型(xing)計算機的(de)(de)安全(quan)保護辦法,另行制定。

  第六條 公安(an)部主管(guan)全國計算機(ji)信息(xi)系統安(an)全保(bao)護工作。

  國家安全(quan)部(bu)、國家保(bao)密局和(he)國務院其他有關部(bu)門(men),在國務院規定的職(zhi)責范圍內(nei)做好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全(quan)保(bao)護(hu)的有關工作。

 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(ren),不得利用計(ji)(ji)算機信(xin)息(xi)系統從事危(wei)(wei)害(hai)國家利益、集體利益和公民(min)合(he)法利益的活動,不得危(wei)(wei)害(hai)計(ji)(ji)算機信(xin)息(xi)系統的安全(quan)。 

  第二章 安全保護制度

  第八條 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(tong)的建設(she)和(he)(he)應用(yong),應當遵守(shou)法律、行政法規和(he)(he)國家其他有關(guan)規定。

  第九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(an)全(quan)(quan)等級保護。安(an)全(quan)(quan)等級的(de)劃(hua)分標準和(he)安(an)全(quan)(quan)等級保護的(de)具體辦法,由(you)公安(an)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。

  第十條 計(ji)算(suan)機(ji)(ji)(ji)機(ji)(ji)(ji)房應當符合國(guo)家標(biao)準(zhun)和(he)國(guo)家有(you)關定。 在計(ji)算(suan)機(ji)(ji)(ji)機(ji)(ji)(ji)房附近施工,不得危害計(ji)算(suan)機(ji)(ji)(ji)信息系統(tong)的安全。

  第十一條 進行(xing)國際聯網(wang)的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,由(you)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的使用單位報(bao)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(an)機關備案。

  第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寄計算機(ji)信息媒體進出境的,應(ying)當如實向海(hai)關(guan)申報。

  第十三條 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的(de)使用單(dan)位應當(dang)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(du),負責本單(dan)位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的(de)安全保(bao)護工作。

  第十四條 對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中(zhong)發生的案件,有關(guan)使(shi)用單(dan)位(wei)應當(dang)在24小時(shi)內向當(dang)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(fu)公安機關(guan)報告。

   第十五條 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(she)會公(gong)共(gong)安(an)全的(de)其他(ta)有害數據的(de)防(fang)治研究工作,由公(gong)安(an)部(bu)歸口管理(li)。

   第十六條 國家(jia)對計(ji)算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(xiao)售實(shi)行許可證(zheng)制度。具體辦法(fa)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。

  第三章 安全監督

  第十七條 公安(an)機關(guan)對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統安(an)全保護工作行使下(xia)列(lie)監督職(zhi)權:

   (一)監督、檢查、指導(dao)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(gong)作(zuo);

   (二(er))查處(chu)危害(hai)計算機信息系統安(an)全的違法犯罪案件(jian);

   (三(san))履行計算(suan)機信(xin)息系(xi)統安全保(bao)護工作的(de)其他監督職責。

   第十八條 公安(an)機(ji)關發現影響(xiang)計(ji)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(an)全的隱患時,應當及時通知使用單(dan)位采(cai)取安(an)全保(bao)護措施。

   第十九條 公(gong)安部在緊急(ji)情況(kuang)下,可(ke)以就涉及(ji)計算機(ji)信息系(xi)統(tong)安全的特(te)定事項發(fa)布(bu)專項通令。

  第四章 法律責任

 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(gui)定,有下列行為之(zhi)一的,由公安機(ji)關處(chu)以警告或者停機(ji)整頓(dun):

  (一)違反計(ji)(ji)算(suan)機信(xin)息系(xi)統(tong)安全等級保護(hu)制度,危害計(ji)(ji)算(suan)機信(xin)息系(xi)統(tong)安全的;

  (二)違反計(ji)算機信息(xi)系統國際聯網備案(an)制(zhi)度的;

  (三)不按照規定(ding)時間報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(sheng)的案件的;

  (四)接(jie)到公安(an)機(ji)關要求(qiu)改進安(an)全狀(zhuang)況的(de)通知后,在限期內拒不改進的(de);

  (五)有危害(hai)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。

   第二十一條 計(ji)算機(ji)機(ji)房不符(fu)合國家標準和國家其他有(you)關規(gui)定(ding)的,或者在(zai)計(ji)算機(ji)機(ji)房附近(jin)施工危害計(ji)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全的,由公安機(ji)關會同有(you)關單位(wei)進(jin)行(xing)處理。

   第二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寄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媒體進(jin)出境(jing),不如實向海(hai)關申報的,由海(hai)關依照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海(hai)關法(fa)(fa)》和本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(fa)(fa)律、法(fa)(fa)規的規定處理。

   第二十三條 故意(yi)輸入計算(suan)(suan)機病(bing)毒以(yi)(yi)(yi)(yi)及其(qi)他有(you)害數(shu)據危害計算(suan)(suan)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的(de)(de),或者未經許可出(chu)售(shou)計算(suan)(suan)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(de)(de),由(you)公安機關處(chu)以(yi)(yi)(yi)(yi)警(jing)告或者對(dui)個人處(chu)以(yi)(yi)(yi)(yi)5000元(yuan)以(yi)(yi)(yi)(yi)下(xia)的(de)(de)罰(fa)款、對(dui)單(dan)位(wei)處(chu)以(yi)(yi)(yi)(yi)15000元(yuan)以(yi)(yi)(yi)(yi)下(xia)的(de)(de)罰(fa)款;有(you)違(wei)法(fa)所得(de)(de)的(de)(de),除(chu)予以(yi)(yi)(yi)(yi)沒收外(wai),可以(yi)(yi)(yi)(yi)處(chu)以(yi)(yi)(yi)(yi)違(wei)法(fa)所得(de)(de)1至3倍的(de)(de)罰(fa)款。

   第二十四條 違(wei)反(fan)本條例(li)的(de)(de)規(gui)定,構成(cheng)違(wei)反(fan)治安(an)管(guan)理行為(wei)的(de)(de),依照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治安(an)管(guan)理處罰(fa)條例(li)》的(de)(de)有(you)關規(gui)定處罰(fa);構成(cheng)犯罪的(de)(de)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 第二十五條 任(ren)何組(zu)織或(huo)者(zhe)個人違(wei)反(fan)本條例的規定,給國(guo)家、集體(ti)或(huo)者(zhe)他人財產造成(cheng)損失的,應當依(yi)法承擔(dan)民事責任(ren)。

  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公(gong)安機(ji)關依照本(ben)條例所(suo)作出的具(ju)體(ti)行政(zheng)(zheng)行為不(bu)服的,可以依法申請(qing)行政(zheng)(zheng)復或者(zhe)提起行政(zheng)(zheng)訴訟。

   第二十七條 執行本(ben)條例的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,索取、收(shou)受賄(hui)賂(lu)或者有(you)其他違法、失職行為,構(gou)(gou)成(cheng)犯(fan)罪(zui)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尚不構(gou)(gou)成(cheng)犯(fan)罪(zui)的,給予行政處分。

  第五章 附則

 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:

  計(ji)算(suan)機(ji)病毒,是(shi)指編制或者(zhe)(zhe)在計(ji)算(suan)機(ji)程(cheng)序(xu)中插(cha)入的破(po)壞(huai)計(ji)算(suan)機(ji)功能或者(zhe)(zhe)毀壞(huai)數(shu)據(ju),影響(xiang)計(ji)算(suan)機(ji)使用(yong),并能自我復制的一組計(ji)算(suan)機(ji)指令(ling)或者(zhe)(zhe)程(cheng)序(xu)代(dai)碼。

  計算機信息(xi)系(xi)統安全專(zhuan)用產品,是指用于保護計算機信息(xi)系(xi)統安全的(de)專(zhuan)用硬件和軟件產品。

  第二十九條 軍隊的計算(suan)機信(xin)息系(xi)統安全保護工作,按照軍隊的有關法規執行。

  第三十條 公安部可以(yi)根據(ju)本條(tiao)例制定實施辦法。

  第三十一條 本(ben)條例自發(fa)布(bu)之日起施(shi)行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中,請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