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校園生活

國務院147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

發(fa)布:2012-11-08

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(yuan)令 (147號)

  第一章 總則

  第一條 為了(le)保護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的安全,促(cu)進計算機(ji)的應用(yong)和發展,保障社會(hui)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,制定本條例。

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(tong),是指由計算(suan)機及其相關的和配(pei)套的設(she)備、設(she)施(含網絡)構成的,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(dui)信息進行(xing)采集(ji)、加工、存儲、傳輸、檢索等處(chu)理的人(ren)機系統(tong)。

  第三條  計算(suan)(suan)機(ji)(ji)信息系統的(de)(de)安全(quan)保(bao)護(hu),應當保(bao)障(zhang)計算(suan)(suan)機(ji)(ji)及其相關(guan)的(de)(de)和(he)配套(tao)的(de)(de)設備、設施(含網絡)的(de)(de)安全(quan),運行環境的(de)(de)安全(quan),保(bao)障(zhang)信息的(de)(de)安全(quan),保(bao)障(zhang)計算(suan)(suan)機(ji)(ji)功能的(de)(de)正(zheng)常發揮(hui),以維護(hu)計算(suan)(suan)機(ji)(ji)信息系統的(de)(de)安全(quan)運行。

  第四條 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安全保護(hu)工(gong)作(zuo),重點維(wei)護(hu)國(guo)家(jia)事務、經濟(ji)建設、國(guo)防建設、尖端科學技(ji)術等重要(yao)領域(yu)的(de)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安全。

  第五條 中(zhong)華(hua)人民共和國境內的(de)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的(de)安(an)全保護(hu),適用本條例。

  未聯網的(de)微型計算機的(de)安全保護辦法,另(ling)行制定。

  第六條 公安(an)部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(tong)安(an)全保護(hu)工作(zuo)。

  國家安全部、國家保密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(guan)部門,在國務院規定(ding)的職責范圍內做好計算(suan)機(ji)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有關(guan)工作。

 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(ge)人,不得利(li)用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從事危害國家(jia)利(li)益、集體利(li)益和公民合法利(li)益的(de)活動,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安全。 

  第二章 安全保護制度

  第八條 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(yong),應當(dang)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i)和國家其他有關規(gui)定。

  第九條 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實行安(an)全(quan)等級保護(hu)。安(an)全(quan)等級的劃分(fen)標準和安(an)全(quan)等級保護(hu)的具(ju)體辦(ban)法,由公安(an)部會同(tong)有關部門制定(ding)。

  第十條 計算機(ji)機(ji)房(fang)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定(ding)。 在計算機(ji)機(ji)房(fang)附(fu)近(jin)施(shi)工,不得危(wei)害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的安全。

  第十一條 進行國際聯(lian)網的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(xi)統,由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(xi)統的使(shi)用(yong)單位報(bao)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(bei)案。

  第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寄計(ji)算機信息媒體進出境(jing)的,應(ying)當如實向海(hai)關申報。

  第十三條 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使(shi)用單位應當(dang)建立健全安全管(guan)理制度,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安全保(bao)護工作。

  第十四條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,有(you)關使用(yong)單(dan)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(xiang)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(gong)安機關報告。

   第十五條 對計算(suan)機病毒和危害(hai)社會公共(gong)安全的(de)(de)其他有害(hai)數據的(de)(de)防治研究(jiu)工作,由(you)公安部歸口管理。

   第十六條 國家對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(tong)安(an)全專(zhuan)用(yong)產(chan)品的銷(xiao)售(shou)實行許可(ke)證制(zhi)度(du)。具(ju)體辦法由(you)公安(an)部會同(tong)有關部門(men)制(zhi)定。

  第三章 安全監督

  第十七條 公安(an)機(ji)關對計算機(ji)信(xin)息系統安(an)全(quan)保護(hu)工作行使下列(lie)監督職權:

   (一)監督、檢查、指(zhi)導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(tong)安全(quan)保護工作;

   (二)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安全的(de)違法犯罪案件;

   (三)履行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的其(qi)他(ta)監督(du)職責。

  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(guan)發現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(quan)的隱患時,應當及時通知使用單位(wei)采取安全(quan)保護措施(shi)。

   第十九條 公(gong)安(an)部(bu)在(zai)緊急情(qing)況下(xia),可以就涉及計(ji)算機(ji)信息系(xi)統安(an)全的特定事項發布專項通令。

  第四章 法律責任

  第二十條 違反(fan)本條例的(de)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(de),由公安機(ji)關處以警告或者停機(ji)整頓:

  (一(yi))違反計算(suan)機(ji)信息(xi)系統(tong)(tong)安全(quan)等級保(bao)護制度(du),危害計算(suan)機(ji)信息(xi)系統(tong)(tong)安全(quan)的;

  (二)違反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國(guo)際(ji)聯(lian)網備案(an)制度的;

  (三)不按照規(gui)定(ding)時間(jian)報告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中(zhong)發生的案件(jian)的;

  (四(si))接到公安機(ji)關要求改進安全狀況的通知(zhi)后,在(zai)限期內拒(ju)不改進的;

  (五)有危害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(an)全的其他行為的。

   第二十一條 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(ji)機(ji)房不符合國家(jia)標準和(he)國家(jia)其他有關規定的(de),或者在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(ji)機(ji)房附近施(shi)工(gong)危(wei)害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(ji)信息系統安全(quan)的(de),由(you)公安機(ji)關會同有關單位進行(xing)處理。

   第二十二條 運輸、攜(xie)帶、郵寄計(ji)算機信(xin)息媒體(ti)進出境,不如實(shi)向海關(guan)申報的(de),由海關(guan)依照《中華人(ren)民(min)共和(he)國海關(guan)法(fa)(fa)》和(he)本(ben)條例以及其他有關(guan)法(fa)(fa)律、法(fa)(fa)規(gui)的(de)規(gui)定處理。

   第二十三條 故意(yi)輸入計(ji)算機(ji)(ji)病毒(du)以(yi)及其他有害(hai)數據危害(hai)計(ji)算機(ji)(ji)信息系統安全的(de),或(huo)者未(wei)經(jing)許(xu)可(ke)出售計(ji)算機(ji)(ji)信息系統安全專用(yong)產品的(de),由公安機(ji)(ji)關處以(yi)警告或(huo)者對(dui)個(ge)人處以(yi)5000元(yuan)以(yi)下的(de)罰(fa)款、對(dui)單位處以(yi)15000元(yuan)以(yi)下的(de)罰(fa)款;有違法(fa)所得的(de),除(chu)予以(yi)沒收(shou)外,可(ke)以(yi)處以(yi)違法(fa)所得1至3倍的(de)罰(fa)款。

   第二十四條 違反(fan)本條例的規(gui)(gui)定(ding),構(gou)成違反(fan)治安管(guan)理行為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(guo)治安管(guan)理處罰條例》的有關規(gui)(gui)定(ding)處罰;構(gou)成犯(fan)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(zhe)(zhe)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(gui)定(ding),給國家、集體(ti)或者(zhe)(zhe)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,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(ze)任。

  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依(yi)照(zhao)本(ben)條例(li)所作出的(de)(de)具體行(xing)(xing)政行(xing)(xing)為不服(fu)的(de)(de),可以(yi)依(yi)法申請行(xing)(xing)政復或者提起(qi)行(xing)(xing)政訴訟。

   第二十七條 執行本條例的(de)國家公務(wu)員(yuan)利用職(zhi)權,索取、收受賄賂或者(zhe)有其他(ta)違(wei)法(fa)、失職(zhi)行為,構成犯罪的(de),依法(fa)追究刑(xing)事責任;尚不構成犯罪的(de),給予行政處分(fen)。

  第五章 附則

 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:

  計(ji)(ji)算(suan)機病毒,是(shi)指編制(zhi)或(huo)(huo)者(zhe)在計(ji)(ji)算(suan)機程序中插(cha)入(ru)的破壞(huai)計(ji)(ji)算(suan)機功能(neng)或(huo)(huo)者(zhe)毀壞(huai)數據,影響計(ji)(ji)算(suan)機使用,并(bing)能(neng)自(zi)我復制(zhi)的一組計(ji)(ji)算(suan)機指令或(huo)(huo)者(zhe)程序代碼。

  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安全(quan)專用(yong)產品,是指用(yong)于保護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安全(quan)的專用(yong)硬件和軟件產品。

  第二十九條 軍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(bao)護工作,按照(zhao)軍隊的有關法規執行。

  第三十條 公安(an)部可以(yi)根據本(ben)條例(li)制定實施辦法。

 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(shi)行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中,請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